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

一、公开范围

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,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。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其他处理。

二、受理机构

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。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,各单位具体实施,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。

办公时间:工作日的8:30—12:0014:00—17:30

办公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行政研发大

邮政编码:212100

联系电话:0511-84401916

传真号码0511-84421823

电子邮箱:xxgk@just.edu.cn

三、申请程序

申请人向我校申请公开信息,请填写《江苏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表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

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:

1.电子邮件申请。申请人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xxgk@just.edu.cn

2.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。

3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,填写《申请表》,当场提交申请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时,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。
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:

1.对《申请表》内容的填写和所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;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2.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;

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。

四、申请处理

学校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并登记,按照先后次序,根据下列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答复:

1.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2.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,能够当场答复的则当场予以答复;

3.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
4.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,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
5.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,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,对不予公开的部分,应当说明理由;

6.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校内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指导和解释,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、合理补正期限、拒绝补正后果;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,视为放弃本次申请,该信息公开申请可不再处理;

7.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不再重复处理;

8.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其他答复。

五、处理时限

各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应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。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;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,应当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我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,将在申请人办妥缴费手续后即予办理。

六、收费标准

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可以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。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。此外不收取其他费用。


学校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 邮编:2121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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